原征收启动〔2021〕5号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原兴街道牛井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涉及原兴街道牛井村集体土地,位于翔宇路南、胜利街东、文源路北(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