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市原阳县
二、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4039
三、反映情况:原阳县太平镇陈庄北有几家养殖场,猪粪、猪尿长期排入河道,有可能污染地下水。
四、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11月15日,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调查小组根据举报内容对原阳县太平镇陈庄村北陈伟养殖场、陈有随养殖场、陈国安养殖场全面展开现场调查,经调查:
1、该三处养殖场均有干湿分离措施,晾晒棚、化粪池、能够收集猪粪、猪尿排放,但未做到雨污分流,没有及时运送、处理猪粪和猪尿,导致尿液粪便满溢排入河沟。
2、因排污时间短,目前已及时治理到位,经对该三家养殖户进行现场地下水水质调查(该三家养殖场自己饮用的就是地下水),地下水未发现异样。
五、是否属实
经查,该案件情况属实。
1、“猪粪、猪尿长期排入河道”情况属实
2、“有可能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六、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已对三家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排污口进行水泥封堵,对排污河道的污水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到位。雨污分流设施限期在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责令养殖场立即按照要求处理晾晒棚的粪便、化粪池的尿液,并及时进行清理外运施肥消纳,确保猪粪尿液不往外排放。
3、责令镇村环保网格员加强监管,定期排查,严格按照网格化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无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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