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出台《原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原办〔2023〕4号)。为切实做好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将接受群众意见、建议、投诉方式予以公布:
建议和投诉电话:0373-7577866 ;
受理地址:原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委八楼创建办);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
征集时间:2024年12月31号之前
电子邮箱:yyxzyycjbgs@126.com。
原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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