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来源: 原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8-14


 

一、起草背景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一)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二)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四)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特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

三、主要内容

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7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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