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原阳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政策说明
来源: 原阳县住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8-20

 

 


 

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然而,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暴雨、洪水等灾害频繁发生,给城区的安全和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制定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该法明确了防洪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防洪规划、工程设施建设、洪水调度等方面的要求,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内容,为城区防汛应急工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和指导原则。

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为国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性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应急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4.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根据我县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原阳县 2023 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原阳县2024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确保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符合地方特点和要求。

三、政策说明

1. 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加强洪涝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强化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城区的防洪能力。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防汛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应对洪涝灾害。

5. 科学调度,依法防汛

依据科学的天气预警和调度方案,合理调配防洪资源,依法依规开展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工作目标

1. 确保在遭遇洪涝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建立健全城区防汛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 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城区防汛工作,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调度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

2. 成员单位:包括应急、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气象电力、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预防预警机制

1. 气象监测和预报: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预警信息。

2. 河道工程巡查和监测:住建城管、水利部门加强对城区河道、排水管网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预警信息发布:防汛指挥部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和水利工程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七、应急响应

1. Ⅳ级响应

- 启动条件:收到暴雨蓝色及以下预警信息预报、短时期内有局部大到暴雨,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四级应急预案。

- 响应行动: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到达各责任路段,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实时做到应急除险。

2. Ⅲ级响应

- 启动条件:收到暴雨黄色及以下预警信息预报、短时期内有局部大到暴雨,造成城区局部积水,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时启动三级应急预案。

- 响应行动:各防汛抢险队伍上路巡查,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采取必要措施加大低洼地区积水排除速度,适时开启简易雨水泵站。

3. Ⅱ级响应

- 启动条件: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息预报、连续五天以上出现大雨,城区内多处严重积水,已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 响应行动: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到达各责任路段,应急除险,开启所有雨水泵站,协调水利部门开启河道泄洪闸门。

 

4. Ⅰ级响应

- 启动条件: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息预报、接到县级以上城市防汛指挥部重大防汛任务、遇有连续恶劣天气,造成城区内积水严重,超出县城管局应急抢险能力时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 响应行动:指挥中心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请求支援。各防汛抢险队伍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首先打通严重影响全县正常秩序的交通要害部位。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八、群众转移和安全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息预报、接到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重大防汛任务、遇有连续恶劣天气,造成城区内积水严重,启用一级应急 预案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将立即做以下部署:

1.转移区域划分:老城区东街社区居民向文化馆疏散区转移,南街社区居民向盐业公司疏散区转移,北街社区居民向卫健委疏散区转移,西街社区居民向政府南广场疏散区转移;新城区人民路以北安泰街以东居民向人民路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南安泰街以东居民向一中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北安泰街以西居民向法院、烟草局、公安局疏散区和人武部、纪委监委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南安泰街以西居民向太行大道疏散区转移。

2.转移命令下达:各区域负责单位提出居民转移报告,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批准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进行安排,各段责任单位配合。

3.转移人员住宿和医疗:人员转移到高地后,住宿由附近部门和单位负责,转移人员的饮食及生活必须品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民政、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医疗由县卫健委负责。

4.安全保卫: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配合。

、后期处置

1. 灾情统计和评估:相关部门及时对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 灾后恢复重建: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 总结评估:防汛指挥部对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宣传教育和培训

1. 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汛知识和防汛应急预案,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培训演练:定期组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抢险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十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 监督检查:防汛指挥部加强对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2. 责任追究:对在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阳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原阳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