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2-25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一)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二)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四)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经清理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清理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修改。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特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

三、主要内容

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3,确认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

 

《原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