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2025年1月24日拟对河南中沁裕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沁原阳阳阿一期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中沁裕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沁原阳阳阿一期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电话:0373-7566636

通讯地址:原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53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1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沁原阳阳阿一期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河南中沁裕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中沁原阳阳阿一期100MW风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架设,起始于阳阿110kV升压站,止于丁庄110kV变电站,线路全长11.47km。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影响

1)避让措施

①优化线路路径,减少永久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一)土地占用

①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减少对耕地的影响。

②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防尘网苫盖,同时采取临时拦挡措施。

③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对耕地的占用,施工过程中应减少人员的践踏,线路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对生态植被的破坏。

(二)植被和耕地保护措施

①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和农作物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③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表土层堆放在下层,用防尘布进行隔离防护,其他土方需采取苫盖、拦挡等防护措施,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和农作物的恢复。

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如需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⑤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和农作物的破坏;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⑥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⑦在各新建杆塔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行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二)地表水环境

①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弃土弃渣。

③施工期间渣土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多余弃土运输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④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三)声环境

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

①施工现场做到六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做到“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做到“三员”管理,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即:“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

④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消防保卫等制度牌和宣传栏。

⑤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⑥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应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⑦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⑧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宜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五)固体废物

①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前做好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②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③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输电线路跨越河流段施工时严禁排入河流。

⑤输电线路施工时产生的余土,应回填妥善处置。

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⑦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声环境

①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并做好输电线路绝缘子和金属表面清洁养护工作,降低噪声。

②输电线路设计时,应选择较大的导线截面积,通过降低导线表面电场的方式,以避免发生电晕,进而降低噪声。

(二)电磁环境

①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②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架设,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与非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

③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应急人员培训,提高突发“邻避效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④营运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三)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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