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栏
2021年原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6-23

  

 

 

 

 

 

 

 

原政文〔202192

 

 

原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原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原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阳县人民政府

2021623

 

 

 

 

2021年原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基本原则结合县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县县情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基本原则。

三、实施目标

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围绕当地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任务,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统筹整合方案实施目标。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上级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及市级相关资金进行全部整合,2021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一年以内的资金及结转结余一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收回统筹资金都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2021年全县计划筹集资金27823.37625万元(附件一),其中上级资金20523.37625万元(中央8263.2万元、省级10360.88万元、市级1899.07625万元),本级资金7300万元

、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具体实施项目安排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5个,资金规模17476.30625

万元。

1.交通运输2021年原阳县通村组项目。

①建设任务:交通局2021年原阳县通村组项目,295.095公里,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水泥砼路面厚18公分。

②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962.48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3.75万元、省级资金13.78万元、市级资金1899.32625万元、县级资金7035.625万元。

③时间进度:20219月底完成。

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

绩效目标:道路建成后,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2021年原阳县农村危桥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为9个村建设生产桥9座。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5万元

时间进度:20219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水利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3.2021年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打水源井1561眼,购置水泵810台,低压地埋线59340米及高压配套等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24.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4.62万元。

时间进度:20218月完成。

责任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提升群众农田水利设施,增加农民群众收入

4.2021年原阳县阳阿乡延北村、太平镇祥符营村、齐街镇南街村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修建宽5.5米道路776米、宽5米道路186米、宽4.5米道路1076米,厚18厘米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2万元。

时间进度:20219月完成。

责任单位: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宗教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经济发展

5.2020年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建设任务:2020年项目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12.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2.63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各项目单位

绩效目标:确保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前期费用

建设任务:2021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前期费用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64.375万元,其中:县级264.375万元

(二)产业扶贫类项目

2021年产业扶贫类建设项目19个,资金规模10347.07万元。

1.2021年葛埠口乡黑羊山南村蔬菜大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蔬菜大棚40亩及棚内滴管、压力罐、管网、变压器等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2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租金年收益25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100户,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2.2021年福宁集镇果蔬温室大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温室大棚30座,300平方米冷库一座及水、电网等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6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安置就业岗位40余人,预计贫困户就业占比20%,年增加集体收入64万元,带动全镇525户贫困户通过转移就业、收益分红的形式实现增收致富。

3.2021年蒋庄乡西王屋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温室大棚4座及水、电网等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3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租金年收益约17万元,增加西王屋村集体收入,可提供20个就业岗位,可带贫29户,户均收益1500-3000元,巩固脱贫成效。

4.2021年齐街镇刘文寨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项目总占地100亩,其中蔬菜大棚18座,硬化生产道路及其它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60余人,该项目租金年收益70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5.2021年齐街镇孟寨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项目总占地100亩,其中蔬菜大棚18座,硬化生产道路及其它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60余人,该项目租金年收益70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6.2021年齐街镇冷库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冷库1000平方米及道路、变压器等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6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发改委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10余人,该项目租金年收益12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300元以上。

7.2021年福宁集镇东寨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15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发改委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100余人,该项目租金年收益108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500元以上。

8.2021年太平镇磨张村双孢菇种植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菇棚63座,冷库、路面硬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6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20余人,该项目租金不低于项目投资的6%,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9.2021年大宾镇果蔬温室大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温室大棚30座及水、电网、冷库等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安置就业岗位40余人,预计贫困户就业占比20%,年增加集体收入64万元,带动全镇525户贫困户通过转移就业、收益分红的形式实现增收致富。

10.2021年太平镇菜吴村黄河稻香特色旅游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民宿改造、主题广场、河道治理、街道修建等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9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可安置就业岗位20余人,该项目租金不低于项目投资的6%,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11.2021年葛埠口乡南村现代设施农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果蔬大棚60亩及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4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4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租金年收益36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100户,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12.2021年葛埠口乡葛庄村花果温室大棚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果蔬大棚80亩及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0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该项目租金年收益48万元,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直接受益方式带贫100户,户年均收益1000元以上

 

13.2021年原阳县贫困户种植保险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秋季农作物保险。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万元。

时间进度:20218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作物保险补贴,5.4/亩。

14.2021年原阳县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补贴项目

建设任务: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补贴项目。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5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的优质强筋小麦每亩补贴150元。

15.2021年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费补助

建设任务:补助2204名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费补助,每人补助300。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6.1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6.12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人社局

绩效目标: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增收致富,减少费用支出。

16.2021年原阳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建设任务:贫困户贷款贴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4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绩效目标:获得贷款的贫困户通过小额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得到全额贴息,减轻贫困户发展产业负担,增加家庭收入。

17.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生补助

建设任务:补助学生853名,每人1500人贫困学生享受补助。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7.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7.95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扶贫办

绩效目标:为853贫困学生家庭增加1500元收入。

18.2021年原阳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建设任务:补助学生1800名,每人1500人贫困学生享受补助。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扶贫办

绩效目标:为1800贫困学生家庭增加1500元收入。

19.2021年原阳县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建设任务:培训500人贫困户享受补助。

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万元。

时间进度:202112月份完成。

责任单位:扶贫办

绩效目标:通过对贫困户的培训,增加自身技能,从而增加收入。

项目具体情况见原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部门分工

(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管理工作。

(二)县扶贫办、发改委会同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宗教局)、工商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二)项目资金申请经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拿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送达县财政局。

(三)县财政局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资金分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四)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下达资金规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

(六)项目实施后,根据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可进行阶段性报账。

(七)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财政局按照《河南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八)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九)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为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和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组织部、财政、扶贫、发改、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原阳县资金项目推进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制度保障

1.实行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2.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科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三)监督保障

1.建立项目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项目监管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配合,对项目全程跟踪监管、全程跟踪审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全程监督项目实施过程,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深度参与项目监督。

2.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

3.严肃工作纪律。在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原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

      目明细表

 

原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6.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