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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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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原阳县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规定,对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一、强制免疫补助
1、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疫苗费201万元;
2、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费27.6万元;
3、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疫苗费134万元;
4、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疫苗费10.8万元;
5、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疫苗费3.9万元。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新乡市红福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至12月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捌万贰仟玖佰柒拾玖头(82979头),计划补助叁佰壹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312.46万元)。
现予以公示,拟进行补助。
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起,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373--7291233
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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