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原政文〔2024〕8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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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原政文〔2024〕89号 | |
发文机关: | 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接中共原阳县委组织部原组干〔2024〕1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李文战同志任原阳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聂延军、杜瑞庆同志任原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杜新立、王毅、张新建、陈纬华、王永旺、娄彦民同志任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高松同志任原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宏强、赵子方同志任原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
撤并整合、机构更名单位领导干部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撤销。
原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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