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24 |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原政文〔2024〕52号 | |
发文机关: | 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原阳县2024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原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原阳县2024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防汛工作力度,保障国家财产和城区居民人身安全,根据《防洪法》规定和历年来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结合我县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城区防汛抢险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城区防汛工作有组织、有计划进行,成立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一室十一组”,具体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指 挥 长:郭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孙锋祥 县政府办副主任、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宋培峰 县公安局政委
魏学义 县城管局党组书记
许刘新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朱伟奇 县人武部常务副部长
杨忠斌 县督查局局长
郭 林 县财政局局长
王红彦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齐 鑫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张金星 县卫健委主任
王晓宇 县商务局局长
张鹏威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
沈万强 县教体局局长
朱砚明 县科工信局局长
李彦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张 涛 金豫河投资集团董事长
崔应宇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多多 县气象局局长
冀新花 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新 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文峰 阳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具体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县城区防汛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统一安排各单位防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检查、督导各单位的防汛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部署、调配防汛人员、设备、物资;统一调度灾时应急救援行动和善后处置工作。
(一)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
主 任:魏学义、许刘新
副主任:杜新立、张新建
成 员:县城管局、住建局各股室负责人
职 责:1.组织协调各组的工作,掌握各组的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2.负责防汛情况的收集和上报;3.负责县城区防汛抢险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3-7512319
(二)防汛组(设在县城管局)
组长:杜新立、张新建、郭方全
成员:县城管局市政设施运行监管股全体人员、金豫河投资集团总公办人员。
职责:1.负责组织汛前检查,将检查情况及隐患及时上报;2.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方案;3.实时进行监测、预报和检查,保证排水设施畅通无阻;4.合理利用各项防汛物资设备;5.汛期来临前降低同心湖、玄武湖水位,增加汛期期间蓄水能力;6.保障西支排河排水畅通。
(三)应急保障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组长:王红彦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负责防汛期间突发性应急保障与协调工作。
(四)抢险组(共设三个队)
一队:设在县人武部
队长:朱伟奇
成员:县人武部相关部门人员
二队:设在县城管局
队长:杜新立、张新建
成员:县城管局、住建局全体人员
三队:设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兴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
队长:张 新 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牛文峰 阳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职责:1.组织抢险队伍;2.负责组织辖区内防汛工作;3.负责城区主排洪设施的清淤疏浚及加固工作;4.对发生汛情的地段进行抢修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组(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组长:齐 鑫
成员: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1.负责运输抢险人员和物资;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转移安置人员所需车辆保障,安全转移灾民。
(六)供电保障组(设在县供电公司)
组长:崔应宇
成员:县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1.负责受灾地段的电力抢险工作;2.汛期抢修时,负责电力供应保障。
(七)后勤保障组(设在县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组长:郭 林、王晓宇、李彦伟
成员:县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1.负责筹措防汛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2.保障防汛物资、设备和粮食、食品、日用品等的物资供应;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和住地安置;4.负责根据物资情况及部署安排,合理调配抢险物资及所需排洪泄洪设备。
(八)治安保障组(设在县公安局、城管局)
组长:宋培峰、魏学义
成员:县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1.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2.负责对抢险路段交通管制和维护秩序等工作;3.对灾区群众进行疏导;4.城管局负责城区广告牌、宣传牌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负责做好险情过后城市卫生保洁。
(九)医疗救护组(设在县卫健委)
组长:张金星
成员:全县各医疗机构
职责:负责防汛期间伤员抢救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
(十)气象信息组(设在县气象局)
组长:李多多
成员:县气象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及时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和汛情信息,为城区防汛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十一)宣传教育通讯保障组(设在县融媒体中心、教体局、科工信局)
组长:冀新花、朱砚明、沈万强
成员:县融媒体中心、科工信局、教体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1.负责险情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2.负责组织各校区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做好学校设施设备的维修加固及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在启动一级预警时,负责组织师生的撤离工作;3.保障指挥部与各专业组的通讯畅通;4.组织力量抢修被损坏的通讯设备和线路,保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通讯。
(十二)信访稳定组(设在县信访局)
组长:张鹏威
成员:县信访局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负责做好汛期信访稳定工作。
二、防汛物资储备
(一)按需储备各类防汛物资。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按需提前备好雨衣雨鞋、铁钩、手电筒等防汛物资,安排好运输队伍、防汛值班车辆,确保物资随时调用。防汛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污水泵、水带、沙袋、发电机组、移动抽水泵、冲锋舟、橡皮艇、钢管、电线、警示灯、应急油料等抢险应急物资。做好防汛物资仓库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已报废到期的物资要及时核销和补充。统筹做好防汛物资管理,建立台账,做好出入库记录,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做好防汛物资检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重点对防汛物资储备数量、管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防汛物料备足、备齐。
三、应急分级响应
遇有重大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重大险情是指连续三天降雨或是短时内(每小时)降雨量超过20毫米,造成城区内积水或局部地区有重大险情,即启动该预案。
(一)Ⅰ级应急响应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息预报、接到县级以上城市防汛指挥部重大防汛任务、遇有连续恶劣天气,造成城区内积水严重,超出县城管局应急抢险能力时启用一级应急预案。指挥中心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请求支援。各防汛抢险队伍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首先打通严重影响全县正常秩序的交通要害部位。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二)Ⅱ级应急响应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息预报、连续五天以上出现大雨,城区内多处严重积水,已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到达各责任路段,应急除险,开启所有雨水泵站,协调水利部门开启河道泄洪闸门。
(三)Ⅲ级应急响应
收到暴雨黄色及以下预警信息预报、短时期内有局部大到暴雨,造成城区局部积水,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时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各防汛抢险队伍上路巡查,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采取必要措施加大低洼地区积水排除速度,适时开启简易雨水泵站。
(四)Ⅳ级应急响应
收到暴雨蓝色及以下预警信息预报、短时期内有局部大到暴雨,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到达各责任路段,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实时做到应急除险。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六)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是大范围降雨趋停,县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二是工程险情基本控制,城区主要排涝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三是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四是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四、信息报送及发布
(一)信息报送
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原阳县应急快报形式通报防汛工作相关动态,统一发布灾情险情。
(二)信息发布
防汛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洪涝灾害主要影响地区防汛指挥部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要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涉及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
五、防汛制度
(一)岗位制度
1.各责任单位必须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涝、抢大险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要不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服从安排,行动迅速。
2.为确保重点路段、防汛设施的安全,实行分包片区责任制。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详细分工表,做到定岗、定段、定人。
3.抢险队员要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防汛设施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预案启动后,防汛抢险人员必须坚守第一线,及时排水,保障防汛设施安全运行。预案终止后,防汛抢险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对损坏的防汛设施进行排查,并将损失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5.主汛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防汛人员按职责分工到岗到位,不再另行通知,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6.抢险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安排调遣,并承担城区防汛指挥部分配的其它临时性防汛任务。
(二)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要快速传达上级指令,随时主动了解汛情,掌握雨情、险情,并做好记录。
3.建立健全汇报、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经常主动的把收集到的雨情、汛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值班情况和有关资料的移交,认真履行交接登记。
4.抢险成员单位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指令迅速传达。
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地点: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室
值班电话:0373-7512319
(三)督查制度
县督查局负责对防汛工作纪律、责任、命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群众转移和安全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息预报、接到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重大防汛任务、遇有连续恶劣天气,造成城区内积水严重,启用一级应急预案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将立即做以下部署:
(一)转移区域划分:老城区东街社区居民向文化馆疏散区转移,南街社区居民向盐业公司疏散区转移,北街社区居民向卫健委疏散区转移,西街社区居民向政府南广场疏散区转移;新城区人民路以北安泰街以东居民向人民路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南安泰街以东居民向一中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北安泰街以西居民向法院、烟草局、公安局疏散区和人武部、纪委监委疏散区转移,人民路以南安泰街以西居民向太行大道疏散区转移。
(二)转移命令下达:各区域负责单位提出居民转移报告,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批准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进行安排,各段责任单位配合。
(三)转移人员住宿和医疗:人员转移到高地后,住宿由附近部门和单位负责,转移人员的饮食及生活必须品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民政、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医疗由县卫健委负责。
(四)安全保卫: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配合。
附件:1.城区各主要区域职责分工
2.东、西关排河守护责任段划分表
3.防汛料物名称及数量分配表
附件1
城区各主要区域职责分工
城区主要防汛区域共分为15个重点区和36个重要区,其中重点区域分别为A、B、C、D、E、F、G、H、I、J、K、L、M、N、O区。牵头单位负责各区信息收集上报,责任单位负责路段值守及排水管道疏通引流工作。
1.A区:人民路以南、安泰街以东、建设路以北、西关排以西。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路段:民主路(康宁街-西关排)。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
县住建局,责任路段:康宁街(人民路-民生路)
县司法局,责任路段:民主路(安泰街-康宁街)
县科工信局,责任路段:安泰街(民主路-建设路)
县中医院,责任路段:民生东路(安泰街-康宁街)
县人社局,责任路段:惠民街(人民路-建设路)
2.B区:翔宇路以南、太行大道以东、博学路以北、祥和街以西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路段:文源路(太行大道-祥和街)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
县发改委,责任路段:康宁街(翔宇路-博学路)
县巡防大队,责任路段:惠民街(翔宇路-博学路)
县农业农村局,责任路段:安泰街(翔宇路-博学路)
县城管局(执法五中队)
3.C区:博学路与祥和街交叉口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园林绿化和公共事业监管股)
4.D区:解放路(景明路-太行大道)
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园林绿化和公共事业监管股)
5.E区:永安路(金穗南街-西关排)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路灯所)
6.F区:开元路(荣鑫街-西关排)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环境卫生监管股、
县城管局(执法六中队)
7.G区:景明路(解放路-327)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执法六中队)
8.H区:万象路(金华南街-西关排)
牵头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办公室)
9.I区:建设路(胜利街-原兴路)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执法二中队)
10.J区:解放路(中兴街-东关排)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路段:解放路(县工会门前-胜利街)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责任路段:胜利街(县电机厂-县供电公司门前)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路段:解放路(胜利街-东关排桥
县城管局(执法三中队)
11. K区:解放路(太行大道-西关排)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执法四中队)
12.L区:新一路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市政设施运行监管股)
13.M区:同兴街与327交叉口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执法一中队)
14.N区:人民路与春和路交叉口
牵头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环卫网格)
15. O区:万象路(原包路-东关排)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制)、县城管局(市政设施运行监管股)
16.其他重要路段:
县交通运输局: 1.博浪沙街(中兴街—胜利街)
2.中兴街(西关排—博浪沙街)
县 总 工 会: 解放路(工会门口—惠民街)
县 教 体 局: 建设路(东方小学—东关排桥)
县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路(中兴街—太行大道)
县文广旅游局: 建设路(胜利街—中兴街)
县社保中心: 中兴街(博浪沙街—解放路)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解放路以南、云帆路以北、景明路以东、原包街以西片区
县 审 计 局: 人民路(太行大道—康宁街)
县 医 保 局: 实验中学路(中兴街—民主路)
县 检 察 院: 安泰街(博学路—民主路)
县 商 务 局: 府君庙街(中兴街—胜利街)
县 委 党 校: 春和路(人民路—省道310)
县 供 销 社: 文岩街(西关排—中兴街)
县机关事务中心: 县综合楼院内
县职教中心: 太行大道(翔宇路—文源路)
县烟草局: 人民路(金穗北街—太行大道)
县邮政公司: 康宁街(博学路—人民路)
人 行: 新建街(府君庙街—解放路)
工 行: 镇前街(中兴街—政协东路)
建 行: 胜利街(建设路—县电机厂)
农 行: 衙前街(建设路—府君庙街)
农 发 行: 酒厂后街(建设路—府君庙街)
农 商 行: 胜利街(原兴路—建设路)
邮储银行: 祥和街(人民路—博学路)
中原银行: 惠民街(博学路—人民路)
财 险: 中兴街(人民路—西关排)
人 险: 中兴街(翔宇路—人民路)
联通公司: 人民路(中兴街—稻香街)
移动公司: 博学路(太行大道—康宁街)
电信公司: 祥和街(人民路—交警队路)
县 一 中: 1.文源路(荣鑫街—太行大道)
2.太行大道(文源路—人民路)
县实验高中: 实验中学路(中兴街—民主路)
县进修学校: 春和路(翔宇路—人民路)
县新华书店: 府君庙街(胜利街-东顺城街)
县 气 象 局: 人民路(百合街-西关排)
附件2
东、西关排河守护责任段划分表
排河名称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起止点 | 备注 |
西
关
排
河 | 牛文峰 | 阳和街道 | 南起云帆路北至老干部家属院西关排桥 | 含邱庙刘秀王庄双侧1200米 |
张 新 | 原兴街道 | 南起老干部家属院西关排桥北至米庄闸 | 双侧1200米 | |
原兴街道 西街社区 | 原师路排桥至保险公司西排桥河双侧 | 双侧2000米 | ||
原兴街道 北西社区 | 从保险公司 桥到去王杏兰 排桥下游300米处 | 双侧2000米 | ||
原兴街道 北东社区 | 从去王杏兰 排桥下游300米处再往下游到时寨西北排桥上游200米处 | 双侧2000米 | ||
东 关 排 河 | 牛文峰 | 阳和街道 | 南起云帆路北至堂后桥 | 双侧2000米 |
张 新 | 原兴街道 | 南起堂后桥北至春和路东关排桥 | 双侧2000米 |
说明:汛期内,各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应统筹安排,确保本单位责任段安全度汛。
附件3
防汛料物名称及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防汛料物及数量 | ||||
纺织袋(条) | 麻绳 (公斤) | 铁丝 (公斤) | 水泵(台) | 发电 (台) | |
县委办
| 300 | 10 | 10 | ||
人大办 | 300 | 10 | 10 | ||
政府办 | 300 | 10 | 10 | ||
政协办 | 300 | 10 | 10 | ||
纪委监委 | 300 | 10 | 10 | ||
组织部 | 300 | 10 | 10 | ||
宣传部 | 300 | 10 | 10 | ||
统战部 (宗教局) | 300 | 10 | 10 | ||
政法委 | 300 | 10 | 10 | ||
工 会 | 300 | 10 | 10 | ||
机要保密局 | 300 | 10 | 10 | ||
督查局 | 300
| 10 | 10 | ||
妇 联 | 300 | 10 | 10 | ||
团县委 | 300 | 10 | 10 | ||
科 协 | 300 | 10 | 10 | ||
信访局 | 300 | 10 | 10 | ||
工商联 | 300 | 10 | 10 | ||
科工信局 | 800 | 50 | 50 | ||
乡村振兴局局 | 300 | 10 | 10 | ||
残 联 | 300 | 10 | 10 |
防汛料物名称及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防汛料物及数量 | ||||
纺织袋(条) | 麻绳 (公斤) | 铁丝 (公斤) | 水泵(台) | 发电 (台) | |
党 校 | 300 | 10 | 10 | ||
气象局 | 300 | 10 | 10 | ||
税务局 | 4000 | 100 | 100 | 2 | 2 |
审计局 | 500 | 30 | 30 | ||
农业农村局 | 4800 | 100 | 100 | 6 | 6 |
生态环境分局 | 800 | 50 | 50 | 1 | 1 |
民政局 | 1000 | 30 | 30 | 1 | 1 |
人社局 | 1300 | 40 | 40 | 1 | 1 |
统计局 | 300 | 10 | 10 | ||
司法局 | 500 | 30 | 30 | ||
发改委 | 3000 | 70 | 70 | 3 | 3 |
住建局 | 2500 | 70 | 70 | 20 | 8 |
自然资源局 | 1000 | 30 | 30 | 6 | 6 |
城管局 | 1000 | 50 | 50 | 60 | 6 |
公安局 | 1000 | 30 | 30 | 2 | 2 |
检察院 | 800 | 30 | 30 | 1 | 1 |
法 院 | 800 | 30 | 30 | 1 | 1 |
商务局 | 2000 | 50 | 50 | 3 | 3 |
调查队 | 100 | 10 | 10 | ||
市场监管局 | 3000 | 60 | 60 | 3 | 3 |
防汛料物名称及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防汛料物及数量 | ||||
纺织袋(条) | 麻绳 (公斤) | 铁丝 (公斤) | 水泵(台) | 发电 (台) | |
供销社 | 500 | 30 | 30 | 3 | 3 |
财政局 | 2000 | 50 | 50 | 3 | 3 |
烟草局 | 1000 | 50 | 50 | 2 | 2 |
交通运输局 | 3000 | 100 | 100 | 3 | 3 |
编 办 | 100 | 10 | 10 | ||
供电公司 | 2000 | 50 | 50 | 3 | 6+200kvA变压器一台 |
邮政公司 | 1000 | 50 | 50 | 2 | 2 |
巡察办 | 100 | 10 | 10 | ||
教体局 | 2000 | 50 | 50 | 2 | 2 |
卫健委 | 4000 | 80 | 80 | 4 | 4 |
文广旅游局 | 1000 | 30 | 30 | 1 | 1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500 | 10 | 10 | 1 | 1 |
应急管理局 | 500 | 10 | 10 | 1 | 1 |
医保局 | 500 | 10 | 10 | 1 | 1 |
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局 | 100 | 10 | 10 | ||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100 | 10 | 10 |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 800 | 50 | 50 |
防汛料物名称及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防汛料物及数量 | ||||
纺织袋(条) | 麻绳 (公斤) | 铁丝 (公斤) | 水泵(台) | 发电 (台) | |
新华书店 | 800 | 20 | 20 | 1 | 1 |
电信公司 | 1000 | 10 | 10 | 1 | 1 |
移动公司 | 1000 | 10 | 10 | 1 | 1 |
联通公司 | 1000 | 10 | 10 | 1 | 1 |
人 行 | 500 | 20 | 20 | 1 | 1 |
农 行 | 500 | 20 | 20 | 1 | 1 |
建 行 | 500 | 20 | 20 | 1 | 1 |
工 行 | 500 | 20 | 20 | 1 | 1 |
农发行 | 500 | 20 | 20 | 1 | 1 |
农商行 | 1000 | 30 | 30 | 1 | 1 |
人险公司 | 1000 | 30 | 30 | 1 | 1 |
财险公司 | 1000 | 30 | 30 | 1 | 1 |
原兴街道 | 3000 | 200 | 200 | 8 | 8 |
阳和街道 | 3000 | 200 | 200 | 8 | 8 |
说明:
1.防汛料物按照“备而不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按照数量自行储备,保证用之即来。
2.如遇重大险情,各种料物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3.河务局、水利局承担黄河、内河防汛任务,不再承担城区防汛料物筹备任务。
区县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