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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原阳融媒 发布日期: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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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来源: 原阳融媒 发布时间: 2024-07-16

原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16 日后半夜至 17 日白天,我县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累积降水量 40 到 80 毫米,沿黄部分乡镇 100 到 150 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 20 到 40 毫米,局部 70 毫米以上。市防指已于 7 月 16 日 15 时对我县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根据《原阳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报请县防指领导同意,县防指决定于 7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按照预案规定的响应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有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

原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 年 7 月 16 日

附件: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组织县气象、水利、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应急、消防等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滚动研判,分析防汛形势,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单位工作动态,加强对相关乡(镇、办事处)防指的指挥调度。

(2)县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督促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派出防汛应急专家指导组,指导属地防汛抢险救援。

(3)县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值班。

(4)县应急、消防、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5)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

(6)县气象局每日 8 时、12 时、18 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 7 时、17 时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县自然资源局每日 17 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局每日17 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气象、水利、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消防等单位派员进驻县防指。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 17 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7)乡(镇、办事处)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河道、塘坝及水工建筑物、排水设施、易积滞水点、旅游景区、老旧平房、低洼院落、建筑工地、人防工事等防汛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监视,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与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信息沟通。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防汛责任人及同级河长在县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防汛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每日 17 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